4月1日起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6%
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,決定從2009年4月1日起,提高部分紡織服裝、輕工、鋼鐵、有色金屬、石化和電子信息產品的出口退稅率。
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27日發(fā)布通知,明確從2009年4月1日起提高紡織品、服裝、輕工、電子信息、鋼鐵、有色金屬、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,其中,紡織品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6%。
根據《關于提高輕紡電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》,將CRT(陰極射線管)彩電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7%;將紡織品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6%;將金屬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%;將車輛后視鏡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%;將鎖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%;將商品次氯酸鈣及其他鈣的次氯酸鹽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5%。此次調整共涉及3802個稅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