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消出口退稅:2個稅則號商品與制革工業(yè)相關
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6月22日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關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》,經國務院批準,自2010年7月15日起,我國將取消部分鋼材、有色金屬加工材等406個稅則號商品的出口退稅。
在《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清單》中,有兩項與皮革化工產品相關,其一是“以淀粉為基料的紡織等工業(yè)用制劑〔紡織、造紙、制革等工業(yè)用整理劑、固色劑及其他制劑〕”,商品編碼為3809100000;另外一項是“制革工業(yè)用其他未列名產品和制劑〔包括整理劑、染料加速著色或固色助劑及其他制劑〕”,商品編碼為3809930000。
根據兩部門通知,此次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涉及六大類,包括:
1. 部分鋼材;
2. 部分有色金屬加工材;
3. 銀粉;
4. 酒精、玉米淀粉;
5. 部分農藥、醫(yī)藥、化工產品;
6. 部分塑料及制品、橡膠及制品、玻璃及制品。
共計406個稅則號,具體執(zhí)行時間,以“出口貨物報關單(出口退稅專用)”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。
“從兩部門列出的取消出口退稅商品清單中可以看出,此次調控主要針對部分高污染、高耗能產品,”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指出,此舉是上月初國務院部署節(jié)能減排工作以來,政府出臺的又一“鐵腕”調控舉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