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業(yè)縫紉機
信息資訊
縫紉客APP安卓
掃二維碼加客服微信
導航:

39淘寶店售假案 超半數(shù)賣服裝箱包

           昨日,國家工商總局發(fā)布完善消費環(huán)節(jié)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的意見,首次規(guī)定網購平臺經營者在消費環(huán)節(jié)建立“首問制”和“賠償先付制”,向消費者先行賠付。在明確對網購平臺“首問制”的同時,對于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賣家,法院還將追究其刑責。

           日前,記者調取了豐臺法院、東城法院等8家法院作出的涉及全國最大C2C電商平臺淘寶網店鋪售假的39件刑事判決書,判決顯示共有73人因在淘寶網上售假獲刑。

           39起售假涉案610萬元

           在對這39件于2009年后作出的判決統(tǒng)計發(fā)現(xiàn),這些網店被查獲時,平均已開店經營9個月,而售假網店的平均月收入為3.18萬元。65%的網店店主或員工為高中以下學歷,對于文化不高的他們來說,如果選擇其他行業(yè),取得高收入不容易。

           這些案件中,法院認定的銷售收入共計610.6萬元。

           其中,售假者銷售的以假冒商標的服裝等商品居多,構成犯罪大部分是因為嚴重侵犯了知識產權。

           支付寶記錄成定罪證據(jù)

           記者注意到,39份判決書當中,有26份文書顯示,淘寶的交易記錄以及支付寶記錄,成為認定銷售數(shù)額或金額的在案證據(jù),也成為反駁被告人說法的依據(jù)。

           在被稱為“中國版權第一案”的“思路案”中,被告人寇宇杰認為淘寶網店上的4000余塊移動硬盤并非都拷貝了電影,一審判決量刑過重。但法院通過淘寶網店交易記錄等證據(jù),最終對被告人的上述說法不予認可。

           再如文某、孔某網售“外掛”案,兩被告人均稱認定的銷售記錄有誤。法院依據(jù)支付寶公司出具的銷售記錄,證實“外掛”的交易數(shù)量為6000余件,從而對被告人的異議不予認可。

           案例之最

           時間最長 售假LV達3年半

           39件案件中,曹某開設的網店“草珠兒”售假時間最長,達3年半。

           法院查明,2006年6月至2010年1月,曹某在豐臺區(qū)蒲黃榆村其租住的平房及豐臺區(qū)嘉蓮苑小區(qū)F棟109號內,通過淘寶店銷售假冒的LV、GUCCI、CHANEL等品牌的產品。

           民警查獲店鋪時,共起獲LV等假名牌箱包290個、鞋6雙。警方調取的淘寶網銷售記錄證實,曹某的銷售金額為20余萬元。

           判決書顯示,案發(fā)系有人向上述品牌的知識產權代理公司舉報,而后公司實地探訪發(fā)現(xiàn)屬實,遂報案。

           2010年7月,曹某被豐臺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,并處罰金5萬元。

縫紉客APP
更多信息請下載安裝 縫紉客APP(安卓)查看
手機掃一掃下方二維碼